公 告
为严厉打击违规酸洗石英砂、盗采矿产资源、破坏基本农田等行为,切实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,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坚决取缔未经批准的违规酸洗石英砂企业,严防非法酸洗生产行为反弹回潮。
二、进一步加大对存在酸洗石英砂行为企业的监管力度,强化用酸管控,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。
三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盗采砂石等矿产资源、从事非法洗砂、破坏基本农田活动。
四、严禁采购、销售、运输、储存非法采挖的砂石等矿产。
五、对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充当违法犯罪分子“保护伞”的,查实后,从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,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六、鼓励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违规酸洗石英砂、盗采矿产资源、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及相关线索。
举报电话:12345
中共东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东海县监察委员会
东海县公安局 东海生态环境局
东海县农业农村局 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1年4月28日